GNU GPLv2 的判例

OSNews 上看到 GNU GPLv2 在美國的判例:「The GNU GPL to be tested in court」。

引用的報導在「GPLv2 goes to court: More decisions from the Versata tarpit」這篇,裡面有幾個角色:

  • Ximpleware:撰寫了一套 XML parser,同時以 GPLv2 與商用版權釋出。
  • Versata:在自家產品 DCM software 使用了 Ximpleware 的 XML parser,依照後面的訴訟,看起來是沒有付錢買商用版本。而 DCM software 裡面沒有引用 GPLv2 條款,同時也當然沒有公開程式碼。
  • Ameriprise:付錢給 Versata 購買 DCM software 使用權的公司,另外取得 Versata 的授權,可以找外包商修改 Versata 的 DCM software。
  • Infosys:Ameriprise 的外包商。

起因在於 Versata 不爽 Infosys 拿他們的軟體開發同性質的軟體,結果告下去後這件事情牽扯到 GPLv2 的授權問題。

然後 Ximpleware 也跳出來告了所有人,還因為專利關係,告了 Versata 的其他客戶。

問題分成兩塊討論,一塊是 copyright,另外一塊是 patent。看了一下文章的說明,案子似乎還沒結束,但已經有些結論出來了。

在 copyright 的部份,法院要求明年二月底前必須上 patch 修正問題。也就是 GPLv2 的感染力是有效的,如果你不打算服從就要賠錢,然後把 GPLv2 程式碼拔乾淨。

而 patent 的部份有點複雜啊... Ximpleware 的控訴都不成立,不過理由沒有看懂 @_@

等有更多時間再來看其他的說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