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 O'Reilly 在他的 Blog 上提到,自 1950 年開始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電子資料上網,讓人公開使用:Court Decisions Online。
台灣也已經做一陣子了,司法院的「司法院法學資料全文檢索資料開放範圍」可以看到有哪些資料已經可以在網站上找,比較常用的兩個:判決書查詢、簡易案件查詢。當然,不要忘記全國法規資料庫。
幹壞事是進步最大的原動力
Tim O'Reilly 在他的 Blog 上提到,自 1950 年開始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電子資料上網,讓人公開使用:Court Decisions Online。
台灣也已經做一陣子了,司法院的「司法院法學資料全文檢索資料開放範圍」可以看到有哪些資料已經可以在網站上找,比較常用的兩個:判決書查詢、簡易案件查詢。當然,不要忘記全國法規資料庫。
最開始當事人的本名都會出現在裁判書裡面, 後來司法院因為顧慮隱私的關係, 把當事人的名字用O代替了。
結果發生件有趣的事情, 我的朋友們..同個案件四個人被告, 兩個一審認罪協商了事, 兩個繼續上訴..
所以判決書裡面, 就同案四人, 其中兩個秀出全名, 另外兩個當事人是AOO、BOO (A、B是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