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第九巡迴庭 判定不通知使用者就修改條款的條例是無效的:Web Contracts Can't Be Changed Without Notice。
在美國地區因這個判例而必須修改的包括:
- Google 服務條款 的第 19 項。
- Yahoo! Terms of Service 的第 14 項。
這對使用者是一個很大的保護。當公司通知修改條款時,總是會有強者跑去看新增了什麼,如果條款過於囂張的時候就能夠尋管道鬧事 :p (完全鄉民化 XD)
幹壞事是進步最大的原動力
美國聯邦第九巡迴庭 判定不通知使用者就修改條款的條例是無效的:Web Contracts Can't Be Changed Without Notice。
在美國地區因這個判例而必須修改的包括:
這對使用者是一個很大的保護。當公司通知修改條款時,總是會有強者跑去看新增了什麼,如果條款過於囂張的時候就能夠尋管道鬧事 :p (完全鄉民化 XD)
果然是第九巡迴法庭的風格!
台灣的黑米前陣子也鬧過這種爭議,獨孤木的網誌有完整報導:
剛剛有人告訴我,黑米改了使用者條款
http://www.wretch.cc/blog/phopicking&article_id=1040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