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規定...

上看到的新聞,中國收緊外國人領養中國兒童的規定,其中...:

據悉,根據新規定,領養中國兒童的夫婦兩人年齡必須介乎30至50歲、已經登記結婚、加上兩人的離婚次數不超過兩次。

此外,同性戀伴侶、服用抗抑鬱藥物者、體質指數超過40以上以及肥胖等外國人,一律禁止收養中國兒童。

我可以理解 (不代表認同) 其他的部份,但「體質指數」與「肥胖」的條件是什麼原因?怕不小心壓到變成地磚嗎 @_@

2 thoughts on “奇怪的規定...”

  1. 我猜是怕父母體質指數太高影響健康,導致小孩子沒辦法受到良好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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