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智邦」與「智邦網摘師」是不是故意的事情

喝!都快寫完了,結果不知道按到什麼就消失了,再寫一篇。據說寫第二次的時候思路會更清楚,就當作這樣吧。

標題所指的「故意」,是指「故意放反向連結,導入流量使其壯大」。

這篇本來是要回應 M 留言的後半段,後來覺得這篇要寫的東西太多,另外開一篇出來講,這篇就是 M 的留言 後半段:

Roach也認為所謂的類似comment spam的東西錯了,
就到個歉吧就結束了,反正甚麼都有人罵,
而GSL你真的認為智邦是要流量才搞這個的嗎?

是的,我認為智邦網摘師放 Comment Spam 是為了「壯大」(而「流量」只是目的),當然當事人都會否認。而真正的答案除非找 對 Roach & amarylliss 施破心術,不然大概是沒有機會知道了。Uma 的留言 講得更清楚明白了:

> 想問的是,
> 智邦初期的通知與其是要通知作者,
> 但背後真的沒有要潛藏向作者的讀者廣告智邦友邦大家摘錄好文讀服務呢?

依他們那群人厚臉皮的程度,我相信他們會告訴你「沒有」…

另外,當事人完全沒有打算要認錯啊,他們仍然認為他們做的不是 Comment Spam。

再加上 Roach 的回答完全依照「網路論文撰寫技巧」而寫,看不出討論的誠意在哪裡,像是 Roach 這篇 [網路] : 父子騎驢,怎麼吃都癢的網摘事業 一開始以一個故事開頭:

有個故事大家一定聽過,有一對父子騎驢進城,一開始,爸爸讓小孩騎驢。路人A說:「這小孩怎麼這樣,讓爸爸走路!」於是換爸爸騎驢,路人B又說,「這爸爸怎麼這樣,小孩年紀這麼小,讓他走路!」於是兩人一起騎驢,路人C又說:「這家人怎麼這樣虐待動物!」於是兩人下來走路,路人D又說:「這家人真是笨蛋,好好的驢不騎!」最後怎樣?父子決定把驢殺來吃掉比較乾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人不能沒有主見,應該自我思考」,而 Roach 卻接到:

最近這網摘事業也遇到這樣的問題了。一下說,你摘我的東西要尊重我,要徵求我的同意。也有人說,他認為的網路禮儀是摘完後要告知,但不用等到同意,若有意見再撤掉。最近又一股聲音出來了,說網摘原本就是資訊自由,你愛摘就摘,但摘完不要通知我,否則就是spam!

好吧,這才真的叫做,你不可能討好這世界上所有的人。

剛好符合 網路論文撰寫技巧 的:

  • 合理夾帶無理:辯論賽上會扣分的技巧非用不可,論文撰寫可沒人打分數。

而 amarylliss 根本不認為他所做的是 Comment Spam:(2006/03/01 的文章,2006/04/04 的留言,Spam 這篇)

這叫做「網摘」並不是SPAM
@�

以及 2006/05/13,amarylliss 的留言:(後半部)

總之,你通知不通知,都會有人在旁邊有意見。
有意見是好的,不過到底怎麼做才是最符合眾多網友的期待,而且顧及所有BLOGGER的情緒,這是智邦生活館必須思考的。

沒有人道歉啊?更何況還說:(amarylliss,最後面一句)

但是您個人的想法,我個人認為不代表大多數人對網摘的看法…

在這篇文章之前,所有的討論文章都環繞在 三個錯誤的論點 上面跑,而導致有些清醒的人跳出來為智邦的網摘師辯護,所以這些網摘師被群眾給沖昏頭,以為有很多人支持網摘師到 Comment 上「通知原作者」是正確的:

  1. 法律上:Link 是有問題的:十年前的問題在五年前就已經消失了。現在 Link 是合法的,而且 Link 會帶動資訊的交換。
  2. 法律上:商業用途違背某些人的 CC 授權:Link 不受 CC 影響,「引用」才受影響。
  3. 道德上:為什麼摘的人拿錢,寫的人沒錢?:「分類」這件事情本來就有人力成本,就如同 最早是用人力維護 Category/Directory。

真正的錯誤在 Spam、Spam、Spam,這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我可以很明白的告訴你,是我們幾個人在 irc 上幹剿後,由 第一個提出完整「Comment Spam」的論點 (網摘(阿爸生我,不是要我來討戰的)),之後把問題移到這個很嚴重的道德問題上。

如我前面所說,沒有人知道真相,沒有人會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但就前面我所敘述的言論,我不相信 Roach 與智邦的網摘師。

10 thoughts on “關於「智邦」與「智邦網摘師」是不是故意的事情”

  1. 萬關關 says:

    [沒有Blog。借此處提出個人看法,請見諒]

    重點是,網摘師和網摘公司,到底做網摘的目的是什麼?
    1. 做公益
    2. 做辛酸
    3. 做實驗

    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很難讓我接受前兩個理由。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網摘公司,想測試網摘這個Business Model能不能帶來什麼利益,出發點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手段要做得漂亮點。尤其是現在這個資訊透明的時代,發現有錯(被抓包了)最好要第一時間承認,不要找一些自己都說服不了的理由蠻混過去。至於"網摘師"們,不管出發點是什麼,這個事件都已經讓你(妳)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知名度,受到嚴重的打擊--也打擊了Blogger的價值所在--獨立思考與原創創作的基本精神。

  2. M says:

    可能是我比較天真,我相信人性本善和與人為善,就像Free與open source的定義,
    我認為當初留言太大真是錯了,不留下link只留下e-mail應該是比較好的方法(因為不會帶來流量)。
    事實上,我認識一些旅遊美食blog的作者(沒有艾瑪),他們很高興被留下這種訊息,
    那代表更多人看,甚至他們都加入聯播中,有些聯播會讓我的firefox當掉,
    我勸說了那些人,旅遊美食blog的作者們寧願只用IE。
    我要說得是,真的有很多人(那個一些比你們幫眾多人吧!),
    他們完全不看這種IT blog文,但是他們喜歡被留下這種訊息。
    好像MLChen's 意淫世界文章中說的
    這真是一個 IT 達人 vs 旅遊美食達人的戰爭啊..XD
    沒錯,真的就是這樣。

  3. Watcher says:

    釐清幾件事情:
    1.一般「人」不會厚顏無恥的滿腦子想被「摘」,就算「正常人」想被摘,也不一定是「智邦」。
    (所以請智邦不要把「別人被摘得很高興」當成是藉口,因為「一般人被摘的很高興」的情況不等於「被智邦摘」,請勿以偏蓋全)
    2.要摘之前請先「詢問」,不是「事後告知」,這是禮貌。
    (事先詢問還得考量對方願不願意接受「智邦的詢問」,不然也只是不折不扣的MAIL SPAM)
    3.已經「摘」了才在留言公告周知,這是SPAM。
    (這沒什麼好再爭的。先「摘」了連結、拿去撐服務的內容來賺錢,然後留言告知以為「已盡義務」,這是SPAM,並且已經跟前面第二點完全的抵觸)
    4.「不願意被摘請來信或留言」這是「無理的騷擾」
    (喵的咧!你「摘」而造成當事人要多花力氣去函告知「不想被摘」?這是哪門子的狗屁服務啊?沒有人必須為了智邦的網摘行為而要被「極端的被動」去回函或留言告知智邦拿掉連結,因為任何人都沒有理由成為智邦網摘行為下的被動者)
    5.沒有任何人有義務放上「拒絕智邦網摘」的貼紙才不被「智邦摘」。
    (不爽被智邦「摘」是權力!!「告知智邦不想被摘」卻不是義務,請智邦不要把邏輯弄擰了!!智邦先行製造一個擾人的機制而要別人為了智邦的行為負責來作提前告知,請問智邦憑什麼?)

    任何人都有「不需主動告知智邦且不願被智邦通知所騷擾,亦不願被智邦網摘引用LINK」的權力,智邦沒有任何先行「摘」文的權力。

    網友默許網友之間的摘文是一種默契。

    就像M所說的,那是增加人氣的方式,但是不代表網友就有「自己的文章被智邦『摘』去來賺錢」的「主動意願」,更沒有「自己的文章被智邦享有薪資的網摘師摘去而賺錢」或是「放上貼紙才不被摘」的義務,請智邦與智邦底下的網摘師徹底搞懂這件事情,也請智邦不要把這種「網友默契」當成「商業機制」來無限上綱,自認為自己錯誤的形式是正確的。

    智邦或智邦底下的網摘師基於營利所需負擔的職責是「先行文詢問是否願意被摘」,且必須先依情狀判斷「對方是否有被摘之意願致此詢問之動作不造成騷擾」,經許可後摘文並依義務再次告知。LINK如果能夠被商業行為稱作「合理引用」的話,GOOGLE也不會因為放個LINK連結到圖片而被情色網站告翻天了(CACHE還不是GOOGLE被告的主要爭議點,爭議在於『透過GOOGLE中的庫存資料LINK可以讓使用者直接連結到該圖片』。)

    還是必須重新強調:任何人都有「不需主動告知智邦且不願被智邦通知所騷擾,亦不願被智邦網摘引用LINK」的權力。

    請智邦有商業道德並自重。

  4. M says:

    Watcher的認為和作者的想法不同,digg和slashdot根本不告知的,這也是我的想法。
    Watcher的想法就是很難做到的那一種。我還是傾向於GSL的意見。

  5. watcher says:

    digg & slashdot 並非花錢請網摘師去摘連結來賺錢的,digg & slahdot是網友自發協助的。相比之下智邦網摘差很多。
    DATA MINING因為是「靠機器、機制」(沒智慧的)來尋找背向連結,對所有網頁是一視同仁的,站在「技術中立」的立場,「一視同仁的收集連結」是被默許的,進而統計連結數與加權、提供搜尋結果則是搜尋引擎的比對技術部分,這也是中立的,也因此搜尋引擎式的LINK引用是被認可的。

    如果智邦請的是機器人,或是智邦認為網摘師跟機器人一樣腦殘,屬於無思考性的機械工作物,那智邦所提供的「智邦網摘技術」就是中立的。在這種情況下跟GOOGLE差不多,使用者才需主動在網頁告知這些腦殘機械人「此站不想被摘」,或是去函告知智邦「請將腦殘機器人摘錄的連結刪除或拿掉」。

    會造成現在的結果是因為「智邦網摘」的出發點就建立在無邏輯且無腦的商業機制上,引起爭議後,只能循著線再次選用錯誤的方式(SPAM)來進行善後,再惹出更大的爭議。

    忘了誰說的,整句也沒記得很清楚,不過倒是可以送給智邦:「如果你很輕易的就開始做一件事情並且認為很簡單,那就代表你做錯了。」

    對智邦或智邦底下的行銷人員來說,整件事情未免想的太輕易了:公司不用提供任何額外的負擔或是空間,甚至不用像蕃薯藤或GOOGLE傻傻的提供網路空間,伺服機器幾乎機器只要轉轉址就好,找些看似有名氣的人來做網摘,用「分享不同觀點」的理由來包裝,公司負擔沒增加多少,流量卻可以增加不少。留個連結做引用通知,還可以進一步影響搜尋引擎的結果,大家搜尋「網摘」或「推薦」的結果通通都變成是智邦(我個人認為這才是重點:「目的在影響搜尋引擎的公正性。」),這樣不但可以省下一筆供人免費註冊使用的網路空間,又能夠掌握預算(網摘師的薪水與微薄的網頁空間),何樂而不為?那就做吧!

    然後就錯了!lol 錯在「最根本的源頭」啊!

  6. 喵。 says:

    亂入一下。

    1. 做為一個『商業營利組織』,這顯得太樂觀而欠缺評估(也許實際上評估很久XD)。在捅出簍子之後說營運之前,一點都不知道目標群眾會怎反應(生意這麼做法?公益這樣做法?)?一個立意良善的服務,最好不要冒著打著公益(名號)結果卻反公益(網友利益。)的風險貿然推出。

    2. 不要把普羅網眾通通當成正面傾向的user。搜索引擎可以搜得到、放網路上誰都可以看得到,跟要不要讓一個商業營利組織拿來增加潛在收益(或知名度或流量帶來的廣告。),甚至還被當成該公益形象塑造的資源。根本是兩回事,資訊取得方便,沒代表就是要讓人隨便吧(當然,就像很多登徒子也不覺自己隨便。)?

    來說個例子,
    今天在超市裡有好心的婆婆要介紹一家公司的新肉類產品炸好切好,還串在牙籤上給我吃吃,我還要考慮半天呢。
    產品好嗎?看來似乎不錯;
    我一定要吃嗎?那倒未必(難道因為我常常去買菜就要吃試吃品嘛?);
    我需要為了不吃那東西而貼貼紙說我拒絕婆婆推銷肉類產品試吃嗎?更沒必要。
    甚至還讓婆婆發我貼紙,讓我拿在手上,以表示我拒絕試吃(那婆婆不就還要在我身上看來看去?)!?
    難道還要讓婆婆先快手塞到嘴裡去,才說如果不喜歡吃的話,可以到總公司的垃圾桶吐出來。(這叫先禮後兵?XD)
    這樣搞,有沒有搞錯啊?orz

    一定是朋友說了好吃、或看了廣告、或任何讓我對該產品動心的理由。我才會去試、才會購買嘛﹍不是路上市場裡每個人都吃肉、都吃這套嘛。賣肉的公司一開始就要排除不吃肉、不能吃肉的那些人嘛。難道連看到和尚尼姑或小嬰孩也要塞他們嘴巴看看嘛?對我來說,如果這行為弄得我不舒服,那這就是騷擾。

    如果這樣的比喻太難了解,
    那拿雅虎奇摩知識+來說好了,如果雅虎奇摩這麼搞,只要有人用了啥專業知識便向知識來源發一個留言(message或email甚至手機簡訊。),說是

    「您好,
    我是雅虎奇摩知識+小天使。
    雅虎奇摩推出了雅虎奇摩知識+。每天雅虎奇摩知識+上面的朋友發問,也回答別人的問題。
    讓正確的知識、認真的生活、理想的行動能被更多人看見。

    今天有網友在雅虎奇摩知識+上面使用了您的知識,
    真覺得這是一個值得跟大家分享的好知識。
    這知識在民國yy年mm月dd日,被貼在http://xxx.xxx.xxx,

    請注意,這不是spam,
    並且我們設了連結讓更多朋友可以分享到這個知識,也可以留言(message或email甚至手機簡訊。)給您。
    我們的知識分享如果造成您的不便,煩請回信(留言、email或手機簡訊。)告知。

    敬祝 平安 快樂:)

    雅虎奇摩 雅虎奇摩知識+小天使 敬啟」

    那今天這玩意還該可能能推到海外的雅虎去嘛?
    這樣沒有很清楚:)

    3. 這看起來像是要搞"web 2.0式公益",但是實際上,誰知道?打著公益搞商業很多人都在做,但是為什麼智邦弄出來就讓好容易人家覺得是壞人呢?(口桀﹍﹍打著公益反公益XD)這邊是不是思考邏輯上有缺陷?光明正大地搞商業,服務好,人家自然就會加入。增加商業收益也沒人好說什麼。

    最簡單的作法是,大可以設定成一個需要加入的服務圈子,加入之後,member或服務提供商可就會員內的blog做網摘,也可以互摘拼人氣,像是互相引用捧屁屁一樣XD。),裡面的啥著作權議題、網摘方式、網齊的禮儀、發佈方式、網摘到底是不是創作或編輯,甚至日後出版分錢(公平交易議題,哈。)都可以邊敲定,只要同意這樣的作法而加入,圈子內就算弄成spam也沒話說,同意才加入了嘛(不過呢,口胡~要是這麼做的話就是自取滅亡啊。)。

    一個醫生要開藥給病人吃,也要考慮會不會造成病人可能的藥物反應吧?如果真有考慮了,還是造成病人傷害,那要說啥?專業不足,回去砍掉重練XD。
    怎麼換了個位置,就換了個腦袋?看起來還更像忘記腦袋吶。

    不要錯在「最根本的源頭」啊!

    話說回來,已經錯了怎麼辦?
    目前的確掀起波濤萬千啦,不過是臭水多過浪花,
    對的事,輕率的開始+錯誤的危機處理=醜態百出啊。

  7. jnlin says:

    我認為網摘不應該分類成商業營利組織或個人行為, 也不應該分成人去摘或是機器去摘.
    只要是網摘, 就應該平等看待, 不能因為營不營利而規定要不要事前取得同意.
    法律上合理的引用, 是不應該歧視有營利行為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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