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幾天在 Unauthorized 這篇貼了一張 Screenshot,關於 b6s 在 http://taipedia.info/drupal/zh-hant/aggregator/sources/56 的侵權行為。(已經撤下,文字部分仍可以在 Google Cache 裡找到,圖片部分請參考 Screenshot)
兩天後在 b6s 上的 blog 他發表了這篇文章:RSS 重製與轉散佈問題,在這篇文章裡面幾乎所有的觀點都是對的,只是他講的跟他做的事情沒有關係。
以引用的量來區分,有三種:引用標題 (並提供連結)、引用部分內文 (可能會帶有評論文字)、引用全文。為了解釋清楚,我將 b6s 與搜尋引擎以及線上 RSS 閱讀器的行為列出來。
b6s 的行為包括了:
- 未經授權將 Blog 上的文章放到線上的 RSS 閱讀器,公開讓人閱讀,手動產生。(taipedia.info/drupal/zh-hant/aggregator/sources/56)
- 允許搜尋引擎索引該內容。(taipedia.info/robots.txt 不存在)
- 未經授權將 Blog 上的文章放到線上的 RSS 閱讀器,公開讓人閱讀,當有人訂閱時自動產生。(www.bloglines.com/preview?siteid=2592553)
- 不允許搜尋引擎索引該內容。(www.bloglines.com/robots.txt 內的 Disallow: /preview/)
- 目前沒有看到明顯的 preview 或其他東西,不過在 /reader/ 下的東西:
- 不允許搜尋引擎索引該內容。(www.google.com/robots.txt 內的 Disallow: /reader/)
再回頭回憶一下上面所說的,引用的量分三種:引用標題 (並提供連結)、引用部分內文 (可能會帶有評論文字)、引用全文。上面所列的三個單位也都牽涉到全文引用。
這三種引用模式,Google 與 Yahoo 都幹過:第一項與第二項會在 Search 時出現,第三項則是在 Google Cache 以及 Yahoo 的頁庫存檔出現。前面兩項在討論網路著作權的問題時就有提到了,美國的法院判定 Google 第三項行為都是合理使用。中文資料可以參考 美國法院判定Google Cache的儲存著作是合理使用 這篇。
回過頭來講這次的侵權行為,我知道我的網站提供 RSS,而且我有足夠的知識知道,透過 RSS,可以很方便的重製內容:所以我默許了我的文章在 RSS 瀏覽器裡被重製,這包括了 Offline 的 Firefox、FeedDemon、… 以及 Online 的 Bloglines、Google Reader、… 但我會假定,不屬於自己的內容,不應該有權利再散佈出去,而我在找資料的時候發現 b6s 在 taipedia.info 上重製。
這就是我貼那篇 Unauthorized 的原因,而我相信,這種行為不管在哪個國家都不會被認定是 “Fair Use”。不過 b6s 似乎還是跟小孩子一樣,在 taipedia.info/drupal/ 放上我站上的 Screenshot 並且寫了一篇 RSS 重製與轉散佈問題 的文章來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