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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omments on: 關於「智邦」與「智邦網摘師」是不是故意的事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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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幹壞事是進步最大的原動力</description>
	<pubDate>Sat, 10 Jan 2009 00:03:1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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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y: 終極邊疆BLOG &#187; 網摘的禮貌跟Spam</title>
		<link>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page-1/#comment-106743</link>
		<dc:creator>終極邊疆BLOG &#187; 網摘的禮貌跟Spam</dc:creator>
		<pubDate>Thu, 14 Dec 2006 06:53:2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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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lt;!--%kramer-ref-pre%--&gt;[...] 延伸閱讀只放拖鞋的鞋櫃 » Blog Archive » 禮貌？廣告？雲彩小築 » 網摘 - 我的看法Spam at Gea-Suan Lin’s BLOGPesty’s Articles » 對的事，也有錯的作法 - 從張爸到智邦網摘師Once in a blue moon: How will I learn to stop worrying and love the spam?：b6s嘗試利用「分類comment」來解決這問題的發想。陳豐偉的 Xoops 愛玩站 - 父子騎驢，怎麼吃都癢的網摘事業羅賓のweblog » 網摘風波：認為問題在於制式的留言反倒</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kramer-ref-pre%-->[...] 延伸閱讀只放拖鞋的鞋櫃 » Blog Archive » 禮貌？廣告？雲彩小築 » 網摘 - 我的看法Spam at Gea-Suan Lin’s BLOGPesty’s Articles » 對的事，也有錯的作法 - 從張爸到智邦網摘師Once in a blue moon: How will I learn to stop worrying and love the spam?：b6s嘗試利用「分類comment」來解決這問題的發想。陳豐偉的 Xoops 愛玩站 - 父子騎驢，怎麼吃都癢的網摘事業羅賓のweblog » 網摘風波：認為問題在於制式的留言反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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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y: -TMA-1- &#187; Blog Archive &#187; links for 2006-05-15</title>
		<link>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page-1/#comment-7276</link>
		<dc:creator>-TMA-1- &#187; Blog Archive &#187; links for 2006-05-15</dc:creator>
		<pubDate>Sun, 21 May 2006 18:29:00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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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關於「智邦」與「智邦網摘師」是不是故意的事情 (tags: Blog Digest)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關於「智邦」與「智邦網摘師」是不是故意的事情 (tags: Blog Digest)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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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y: jnlin</title>
		<link>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page-1/#comment-5327</link>
		<dc:creator>jnlin</dc:creator>
		<pubDate>Wed, 17 May 2006 12:46:2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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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我認為網摘不應該分類成商業營利組織或個人行為, 也不應該分成人去摘或是機器去摘.
只要是網摘, 就應該平等看待, 不能因為營不營利而規定要不要事前取得同意.
法律上合理的引用, 是不應該歧視有營利行為的人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認為網摘不應該分類成商業營利組織或個人行為, 也不應該分成人去摘或是機器去摘.<br />
只要是網摘, 就應該平等看待, 不能因為營不營利而規定要不要事前取得同意.<br />
法律上合理的引用, 是不應該歧視有營利行為的人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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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By: 喵。</title>
		<link>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page-1/#comment-5303</link>
		<dc:creator>喵。</dc:creator>
		<pubDate>Tue, 16 May 2006 12:43:5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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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亂入一下。

1. 做為一個『商業營利組織』，這顯得太樂觀而欠缺評估（也許實際上評估很久XD）。在捅出簍子之後說營運之前，一點都不知道目標群眾會怎反應（生意這麼做法？公益這樣做法？）？一個立意良善的服務，最好不要冒著打著公益（名號）結果卻反公益（網友利益。）的風險貿然推出。

2. 不要把普羅網眾通通當成正面傾向的user。搜索引擎可以搜得到、放網路上誰都可以看得到，跟要不要讓一個商業營利組織拿來增加潛在收益（或知名度或流量帶來的廣告。），甚至還被當成該公益形象塑造的資源。根本是兩回事，資訊取得方便，沒代表就是要讓人隨便吧（當然，就像很多登徒子也不覺自己隨便。）？

來說個例子，
今天在超市裡有好心的婆婆要介紹一家公司的新肉類產品炸好切好，還串在牙籤上給我吃吃，我還要考慮半天呢。
產品好嗎？看來似乎不錯；
我一定要吃嗎？那倒未必（難道因為我常常去買菜就要吃試吃品嘛？）；
我需要為了不吃那東西而貼貼紙說我拒絕婆婆推銷肉類產品試吃嗎？更沒必要。
甚至還讓婆婆發我貼紙，讓我拿在手上，以表示我拒絕試吃（那婆婆不就還要在我身上看來看去？）!?
難道還要讓婆婆先快手塞到嘴裡去，才說如果不喜歡吃的話，可以到總公司的垃圾桶吐出來。（這叫先禮後兵？XD）
這樣搞，有沒有搞錯啊?orz

一定是朋友說了好吃、或看了廣告、或任何讓我對該產品動心的理由。我才會去試、才會購買嘛﹍不是路上市場裡每個人都吃肉、都吃這套嘛。賣肉的公司一開始就要排除不吃肉、不能吃肉的那些人嘛。難道連看到和尚尼姑或小嬰孩也要塞他們嘴巴看看嘛？對我來說，如果這行為弄得我不舒服，那這就是騷擾。

如果這樣的比喻太難了解，
那拿雅虎奇摩知識＋來說好了，如果雅虎奇摩這麼搞，只要有人用了啥專業知識便向知識來源發一個留言（message或email甚至手機簡訊。），說是

「您好，
我是雅虎奇摩知識＋小天使。
雅虎奇摩推出了雅虎奇摩知識＋。每天雅虎奇摩知識＋上面的朋友發問，也回答別人的問題。
讓正確的知識、認真的生活、理想的行動能被更多人看見。

今天有網友在雅虎奇摩知識＋上面使用了您的知識，
真覺得這是一個值得跟大家分享的好知識。
這知識在民國yy年mm月dd日，被貼在http://xxx.xxx.xxx，

請注意，這不是spam，
並且我們設了連結讓更多朋友可以分享到這個知識，也可以留言（message或email甚至手機簡訊。）給您。
我們的知識分享如果造成您的不便，煩請回信（留言、email或手機簡訊。）告知。

敬祝 平安 快樂：）

雅虎奇摩 雅虎奇摩知識＋小天使 敬啟」

那今天這玩意還該可能能推到&lt;a href="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MAIN_ID=206&#38;f_SUB_ID=390&#38;f_ART_ID=28677"&gt;海外的雅虎&lt;/a&gt;去嘛？
這樣沒有很清楚：）

3. 這看起來像是要搞"web 2.0式公益"，但是實際上，誰知道？打著公益搞商業很多人都在做，但是為什麼智邦弄出來就讓好容易人家覺得是壞人呢？（口桀﹍﹍打著公益反公益XD）這邊是不是思考邏輯上有缺陷？光明正大地搞商業，服務好，人家自然就會加入。增加商業收益也沒人好說什麼。

最簡單的作法是，大可以設定成一個需要加入的服務圈子，加入之後，member或服務提供商可就會員內的blog做網摘，也可以互摘拼人氣，像是互相引用捧屁屁一樣XD。），裡面的啥著作權議題、網摘方式、網齊的禮儀、發佈方式、網摘到底是不是創作或編輯，甚至日後出版分錢（公平交易議題，哈。）都可以邊敲定，只要同意這樣的作法而加入，圈子內就算弄成spam也沒話說，同意才加入了嘛（不過呢，口胡～要是這麼做的話就是自取滅亡啊。）。

一個醫生要開藥給病人吃，也要考慮會不會造成病人可能的藥物反應吧？如果真有考慮了，還是造成病人傷害，那要說啥？專業不足，回去砍掉重練XD。
怎麼換了個位置，就換了個腦袋？看起來還更像忘記腦袋吶。

不要錯在「最根本的源頭」啊！

話說回來，已經錯了怎麼辦？
目前的確掀起波濤萬千啦，不過是臭水多過浪花，
對的事，輕率的開始＋錯誤的危機處理＝醜態百出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亂入一下。</p>
<p>1. 做為一個『商業營利組織』，這顯得太樂觀而欠缺評估（也許實際上評估很久XD）。在捅出簍子之後說營運之前，一點都不知道目標群眾會怎反應（生意這麼做法？公益這樣做法？）？一個立意良善的服務，最好不要冒著打著公益（名號）結果卻反公益（網友利益。）的風險貿然推出。</p>
<p>2. 不要把普羅網眾通通當成正面傾向的user。搜索引擎可以搜得到、放網路上誰都可以看得到，跟要不要讓一個商業營利組織拿來增加潛在收益（或知名度或流量帶來的廣告。），甚至還被當成該公益形象塑造的資源。根本是兩回事，資訊取得方便，沒代表就是要讓人隨便吧（當然，就像很多登徒子也不覺自己隨便。）？</p>
<p>來說個例子，<br />
今天在超市裡有好心的婆婆要介紹一家公司的新肉類產品炸好切好，還串在牙籤上給我吃吃，我還要考慮半天呢。<br />
產品好嗎？看來似乎不錯；<br />
我一定要吃嗎？那倒未必（難道因為我常常去買菜就要吃試吃品嘛？）；<br />
我需要為了不吃那東西而貼貼紙說我拒絕婆婆推銷肉類產品試吃嗎？更沒必要。<br />
甚至還讓婆婆發我貼紙，讓我拿在手上，以表示我拒絕試吃（那婆婆不就還要在我身上看來看去？）!?<br />
難道還要讓婆婆先快手塞到嘴裡去，才說如果不喜歡吃的話，可以到總公司的垃圾桶吐出來。（這叫先禮後兵？XD）<br />
這樣搞，有沒有搞錯啊?orz</p>
<p>一定是朋友說了好吃、或看了廣告、或任何讓我對該產品動心的理由。我才會去試、才會購買嘛﹍不是路上市場裡每個人都吃肉、都吃這套嘛。賣肉的公司一開始就要排除不吃肉、不能吃肉的那些人嘛。難道連看到和尚尼姑或小嬰孩也要塞他們嘴巴看看嘛？對我來說，如果這行為弄得我不舒服，那這就是騷擾。</p>
<p>如果這樣的比喻太難了解，<br />
那拿雅虎奇摩知識＋來說好了，如果雅虎奇摩這麼搞，只要有人用了啥專業知識便向知識來源發一個留言（message或email甚至手機簡訊。），說是</p>
<p>「您好，<br />
我是雅虎奇摩知識＋小天使。<br />
雅虎奇摩推出了雅虎奇摩知識＋。每天雅虎奇摩知識＋上面的朋友發問，也回答別人的問題。<br />
讓正確的知識、認真的生活、理想的行動能被更多人看見。</p>
<p>今天有網友在雅虎奇摩知識＋上面使用了您的知識，<br />
真覺得這是一個值得跟大家分享的好知識。<br />
這知識在民國yy年mm月dd日，被貼在http://xxx.xxx.xxx，</p>
<p>請注意，這不是spam，<br />
並且我們設了連結讓更多朋友可以分享到這個知識，也可以留言（message或email甚至手機簡訊。）給您。<br />
我們的知識分享如果造成您的不便，煩請回信（留言、email或手機簡訊。）告知。</p>
<p>敬祝 平安 快樂：）</p>
<p>雅虎奇摩 雅虎奇摩知識＋小天使 敬啟」</p>
<p>那今天這玩意還該可能能推到<a href="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MAIN_ID=206&amp;f_SUB_ID=390&amp;f_ART_ID=28677" onclick="javascript:pageTracker._trackPageview('/outbound/comment/mag.udn.com');">海外的雅虎</a>去嘛？<br />
這樣沒有很清楚：）</p>
<p>3. 這看起來像是要搞&#8221;web 2.0式公益&#8221;，但是實際上，誰知道？打著公益搞商業很多人都在做，但是為什麼智邦弄出來就讓好容易人家覺得是壞人呢？（口桀﹍﹍打著公益反公益XD）這邊是不是思考邏輯上有缺陷？光明正大地搞商業，服務好，人家自然就會加入。增加商業收益也沒人好說什麼。</p>
<p>最簡單的作法是，大可以設定成一個需要加入的服務圈子，加入之後，member或服務提供商可就會員內的blog做網摘，也可以互摘拼人氣，像是互相引用捧屁屁一樣XD。），裡面的啥著作權議題、網摘方式、網齊的禮儀、發佈方式、網摘到底是不是創作或編輯，甚至日後出版分錢（公平交易議題，哈。）都可以邊敲定，只要同意這樣的作法而加入，圈子內就算弄成spam也沒話說，同意才加入了嘛（不過呢，口胡～要是這麼做的話就是自取滅亡啊。）。</p>
<p>一個醫生要開藥給病人吃，也要考慮會不會造成病人可能的藥物反應吧？如果真有考慮了，還是造成病人傷害，那要說啥？專業不足，回去砍掉重練XD。<br />
怎麼換了個位置，就換了個腦袋？看起來還更像忘記腦袋吶。</p>
<p>不要錯在「最根本的源頭」啊！</p>
<p>話說回來，已經錯了怎麼辦？<br />
目前的確掀起波濤萬千啦，不過是臭水多過浪花，<br />
對的事，輕率的開始＋錯誤的危機處理＝醜態百出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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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By: watcher</title>
		<link>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page-1/#comment-5284</link>
		<dc:creator>watcher</dc:creator>
		<pubDate>Mon, 15 May 2006 19:50:21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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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digg &#38; slashdot 並非花錢請網摘師去摘連結來賺錢的，digg &#38; slahdot是網友自發協助的。相比之下智邦網摘差很多。
DATA MINING因為是「靠機器、機制」（沒智慧的）來尋找背向連結，對所有網頁是一視同仁的，站在「技術中立」的立場，「一視同仁的收集連結」是被默許的，進而統計連結數與加權、提供搜尋結果則是搜尋引擎的比對技術部分，這也是中立的，也因此搜尋引擎式的LINK引用是被認可的。

如果智邦請的是機器人，或是智邦認為網摘師跟機器人一樣腦殘，屬於無思考性的機械工作物，那智邦所提供的「智邦網摘技術」就是中立的。在這種情況下跟GOOGLE差不多，使用者才需主動在網頁告知這些腦殘機械人「此站不想被摘」，或是去函告知智邦「請將腦殘機器人摘錄的連結刪除或拿掉」。

會造成現在的結果是因為「智邦網摘」的出發點就建立在無邏輯且無腦的商業機制上，引起爭議後，只能循著線再次選用錯誤的方式（SPAM）來進行善後，再惹出更大的爭議。

忘了誰說的，整句也沒記得很清楚，不過倒是可以送給智邦：「如果你很輕易的就開始做一件事情並且認為很簡單，那就代表你做錯了。」

對智邦或智邦底下的行銷人員來說，整件事情未免想的太輕易了：公司不用提供任何額外的負擔或是空間，甚至不用像蕃薯藤或GOOGLE傻傻的提供網路空間，伺服機器幾乎機器只要轉轉址就好，找些看似有名氣的人來做網摘，用「分享不同觀點」的理由來包裝，公司負擔沒增加多少，流量卻可以增加不少。留個連結做引用通知，還可以進一步影響搜尋引擎的結果，大家搜尋「網摘」或「推薦」的結果通通都變成是智邦（我個人認為這才是重點：「目的在影響搜尋引擎的公正性。」），這樣不但可以省下一筆供人免費註冊使用的網路空間，又能夠掌握預算（網摘師的薪水與微薄的網頁空間），何樂而不為？那就做吧！

然後就錯了！lol 錯在「最根本的源頭」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digg &amp; slashdot 並非花錢請網摘師去摘連結來賺錢的，digg &amp; slahdot是網友自發協助的。相比之下智邦網摘差很多。<br />
DATA MINING因為是「靠機器、機制」（沒智慧的）來尋找背向連結，對所有網頁是一視同仁的，站在「技術中立」的立場，「一視同仁的收集連結」是被默許的，進而統計連結數與加權、提供搜尋結果則是搜尋引擎的比對技術部分，這也是中立的，也因此搜尋引擎式的LINK引用是被認可的。</p>
<p>如果智邦請的是機器人，或是智邦認為網摘師跟機器人一樣腦殘，屬於無思考性的機械工作物，那智邦所提供的「智邦網摘技術」就是中立的。在這種情況下跟GOOGLE差不多，使用者才需主動在網頁告知這些腦殘機械人「此站不想被摘」，或是去函告知智邦「請將腦殘機器人摘錄的連結刪除或拿掉」。</p>
<p>會造成現在的結果是因為「智邦網摘」的出發點就建立在無邏輯且無腦的商業機制上，引起爭議後，只能循著線再次選用錯誤的方式（SPAM）來進行善後，再惹出更大的爭議。</p>
<p>忘了誰說的，整句也沒記得很清楚，不過倒是可以送給智邦：「如果你很輕易的就開始做一件事情並且認為很簡單，那就代表你做錯了。」</p>
<p>對智邦或智邦底下的行銷人員來說，整件事情未免想的太輕易了：公司不用提供任何額外的負擔或是空間，甚至不用像蕃薯藤或GOOGLE傻傻的提供網路空間，伺服機器幾乎機器只要轉轉址就好，找些看似有名氣的人來做網摘，用「分享不同觀點」的理由來包裝，公司負擔沒增加多少，流量卻可以增加不少。留個連結做引用通知，還可以進一步影響搜尋引擎的結果，大家搜尋「網摘」或「推薦」的結果通通都變成是智邦（我個人認為這才是重點：「目的在影響搜尋引擎的公正性。」），這樣不但可以省下一筆供人免費註冊使用的網路空間，又能夠掌握預算（網摘師的薪水與微薄的網頁空間），何樂而不為？那就做吧！</p>
<p>然後就錯了！lol 錯在「最根本的源頭」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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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By: M</title>
		<link>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page-1/#comment-5274</link>
		<dc:creator>M</dc:creator>
		<pubDate>Mon, 15 May 2006 04:03:3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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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Watcher的認為和作者的想法不同，digg和slashdot根本不告知的，這也是我的想法。
Watcher的想法就是很難做到的那一種。我還是傾向於GSL的意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Watcher的認為和作者的想法不同，digg和slashdot根本不告知的，這也是我的想法。<br />
Watcher的想法就是很難做到的那一種。我還是傾向於GSL的意見。</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Watcher</title>
		<link>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page-1/#comment-5267</link>
		<dc:creator>Watcher</dc:creator>
		<pubDate>Sun, 14 May 2006 20:51:15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5267</guid>
		<description>釐清幾件事情：
1.一般「人」不會厚顏無恥的滿腦子想被「摘」，就算「正常人」想被摘，也不一定是「智邦」。
（所以請智邦不要把「別人被摘得很高興」當成是藉口，因為「一般人被摘的很高興」的情況不等於「被智邦摘」，請勿以偏蓋全）
2.要摘之前請先「詢問」，不是「事後告知」，這是禮貌。
（事先詢問還得考量對方願不願意接受「智邦的詢問」，不然也只是不折不扣的MAIL SPAM）
3.已經「摘」了才在留言公告周知，這是SPAM。
（這沒什麼好再爭的。先「摘」了連結、拿去撐服務的內容來賺錢，然後留言告知以為「已盡義務」，這是SPAM，並且已經跟前面第二點完全的抵觸）
4.「不願意被摘請來信或留言」這是「無理的騷擾」
（喵的咧！你「摘」而造成當事人要多花力氣去函告知「不想被摘」？這是哪門子的狗屁服務啊？沒有人必須為了智邦的網摘行為而要被「極端的被動」去回函或留言告知智邦拿掉連結，因為任何人都沒有理由成為智邦網摘行為下的被動者）
5.沒有任何人有義務放上「拒絕智邦網摘」的貼紙才不被「智邦摘」。
（不爽被智邦「摘」是權力！！「告知智邦不想被摘」卻不是義務，請智邦不要把邏輯弄擰了！！智邦先行製造一個擾人的機制而要別人為了智邦的行為負責來作提前告知，請問智邦憑什麼？）

任何人都有「不需主動告知智邦且不願被智邦通知所騷擾，亦不願被智邦網摘引用LINK」的權力，智邦沒有任何先行「摘」文的權力。

網友默許網友之間的摘文是一種默契。

就像M所說的，那是增加人氣的方式，但是不代表網友就有「自己的文章被智邦『摘』去來賺錢」的「主動意願」，更沒有「自己的文章被智邦享有薪資的網摘師摘去而賺錢」或是「放上貼紙才不被摘」的義務，請智邦與智邦底下的網摘師徹底搞懂這件事情，也請智邦不要把這種「網友默契」當成「商業機制」來無限上綱，自認為自己錯誤的形式是正確的。

智邦或智邦底下的網摘師基於營利所需負擔的職責是「先行文詢問是否願意被摘」，且必須先依情狀判斷「對方是否有被摘之意願致此詢問之動作不造成騷擾」，經許可後摘文並依義務再次告知。LINK如果能夠被商業行為稱作「合理引用」的話，GOOGLE也不會因為放個LINK連結到圖片而被情色網站告翻天了（CACHE還不是GOOGLE被告的主要爭議點，爭議在於『透過GOOGLE中的庫存資料LINK可以讓使用者直接連結到該圖片』。）

還是必須重新強調：任何人都有「不需主動告知智邦且不願被智邦通知所騷擾，亦不願被智邦網摘引用LINK」的權力。

請智邦有商業道德並自重。</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釐清幾件事情：<br />
1.一般「人」不會厚顏無恥的滿腦子想被「摘」，就算「正常人」想被摘，也不一定是「智邦」。<br />
（所以請智邦不要把「別人被摘得很高興」當成是藉口，因為「一般人被摘的很高興」的情況不等於「被智邦摘」，請勿以偏蓋全）<br />
2.要摘之前請先「詢問」，不是「事後告知」，這是禮貌。<br />
（事先詢問還得考量對方願不願意接受「智邦的詢問」，不然也只是不折不扣的MAIL SPAM）<br />
3.已經「摘」了才在留言公告周知，這是SPAM。<br />
（這沒什麼好再爭的。先「摘」了連結、拿去撐服務的內容來賺錢，然後留言告知以為「已盡義務」，這是SPAM，並且已經跟前面第二點完全的抵觸）<br />
4.「不願意被摘請來信或留言」這是「無理的騷擾」<br />
（喵的咧！你「摘」而造成當事人要多花力氣去函告知「不想被摘」？這是哪門子的狗屁服務啊？沒有人必須為了智邦的網摘行為而要被「極端的被動」去回函或留言告知智邦拿掉連結，因為任何人都沒有理由成為智邦網摘行為下的被動者）<br />
5.沒有任何人有義務放上「拒絕智邦網摘」的貼紙才不被「智邦摘」。<br />
（不爽被智邦「摘」是權力！！「告知智邦不想被摘」卻不是義務，請智邦不要把邏輯弄擰了！！智邦先行製造一個擾人的機制而要別人為了智邦的行為負責來作提前告知，請問智邦憑什麼？）</p>
<p>任何人都有「不需主動告知智邦且不願被智邦通知所騷擾，亦不願被智邦網摘引用LINK」的權力，智邦沒有任何先行「摘」文的權力。</p>
<p>網友默許網友之間的摘文是一種默契。</p>
<p>就像M所說的，那是增加人氣的方式，但是不代表網友就有「自己的文章被智邦『摘』去來賺錢」的「主動意願」，更沒有「自己的文章被智邦享有薪資的網摘師摘去而賺錢」或是「放上貼紙才不被摘」的義務，請智邦與智邦底下的網摘師徹底搞懂這件事情，也請智邦不要把這種「網友默契」當成「商業機制」來無限上綱，自認為自己錯誤的形式是正確的。</p>
<p>智邦或智邦底下的網摘師基於營利所需負擔的職責是「先行文詢問是否願意被摘」，且必須先依情狀判斷「對方是否有被摘之意願致此詢問之動作不造成騷擾」，經許可後摘文並依義務再次告知。LINK如果能夠被商業行為稱作「合理引用」的話，GOOGLE也不會因為放個LINK連結到圖片而被情色網站告翻天了（CACHE還不是GOOGLE被告的主要爭議點，爭議在於『透過GOOGLE中的庫存資料LINK可以讓使用者直接連結到該圖片』。）</p>
<p>還是必須重新強調：任何人都有「不需主動告知智邦且不願被智邦通知所騷擾，亦不願被智邦網摘引用LINK」的權力。</p>
<p>請智邦有商業道德並自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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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By: M</title>
		<link>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page-1/#comment-5243</link>
		<dc:creator>M</dc:creator>
		<pubDate>Sun, 14 May 2006 06:29:0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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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可能是我比較天真，我相信人性本善和與人為善，就像Free與open source的定義，
我認為當初留言太大真是錯了，不留下link只留下e-mail應該是比較好的方法(因為不會帶來流量)。
事實上，我認識一些旅遊美食blog的作者(沒有艾瑪)，他們很高興被留下這種訊息，
那代表更多人看，甚至他們都加入聯播中，有些聯播會讓我的firefox當掉，
我勸說了那些人，旅遊美食blog的作者們寧願只用IE。
我要說得是，真的有很多人(那個一些比你們幫眾多人吧！)，
他們完全不看這種IT blog文，但是他們喜歡被留下這種訊息。
好像MLChen's 意淫世界文章中說的
這真是一個 IT 達人 vs 旅遊美食達人的戰爭啊..XD
沒錯，真的就是這樣。</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可能是我比較天真，我相信人性本善和與人為善，就像Free與open source的定義，<br />
我認為當初留言太大真是錯了，不留下link只留下e-mail應該是比較好的方法(因為不會帶來流量)。<br />
事實上，我認識一些旅遊美食blog的作者(沒有艾瑪)，他們很高興被留下這種訊息，<br />
那代表更多人看，甚至他們都加入聯播中，有些聯播會讓我的firefox當掉，<br />
我勸說了那些人，旅遊美食blog的作者們寧願只用IE。<br />
我要說得是，真的有很多人(那個一些比你們幫眾多人吧！)，<br />
他們完全不看這種IT blog文，但是他們喜歡被留下這種訊息。<br />
好像MLChen&#8217;s 意淫世界文章中說的<br />
這真是一個 IT 達人 vs 旅遊美食達人的戰爭啊..XD<br />
沒錯，真的就是這樣。</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By: 萬關關</title>
		<link>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page-1/#comment-5196</link>
		<dc:creator>萬關關</dc:creator>
		<pubDate>Sat, 13 May 2006 22:57:36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5196</guid>
		<description>[沒有Blog。借此處提出個人看法，請見諒]

重點是，網摘師和網摘公司，到底做網摘的目的是什麼?
1. 做公益
2. 做辛酸
3. 做實驗

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很難讓我接受前兩個理由。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網摘公司，想測試網摘這個Business Model能不能帶來什麼利益，出發點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手段要做得漂亮點。尤其是現在這個資訊透明的時代，發現有錯(被抓包了)最好要第一時間承認，不要找一些自己都說服不了的理由蠻混過去。至於"網摘師"們，不管出發點是什麼，這個事件都已經讓你(妳)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知名度，受到嚴重的打擊--也打擊了Blogger的價值所在--獨立思考與原創創作的基本精神。</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沒有Blog。借此處提出個人看法，請見諒]</p>
<p>重點是，網摘師和網摘公司，到底做網摘的目的是什麼?<br />
1. 做公益<br />
2. 做辛酸<br />
3. 做實驗</p>
<p>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很難讓我接受前兩個理由。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網摘公司，想測試網摘這個Business Model能不能帶來什麼利益，出發點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手段要做得漂亮點。尤其是現在這個資訊透明的時代，發現有錯(被抓包了)最好要第一時間承認，不要找一些自己都說服不了的理由蠻混過去。至於&#8221;網摘師&#8221;們，不管出發點是什麼，這個事件都已經讓你(妳)們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知名度，受到嚴重的打擊&#8211;也打擊了Blogger的價值所在&#8211;獨立思考與原創創作的基本精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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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By: MLChen's 意淫世界</title>
		<link>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page-1/#comment-5188</link>
		<dc:creator>MLChen's 意淫世界</dc:creator>
		<pubDate>Sat, 13 May 2006 19:30:06 +0000</pubDate>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6/05/14/580/#comment-5188</guid>
		<description>&lt;strong&gt;[紀錄] 最近 Blog 圈的鬧的風波: 網摘、網摘師留言 Spam？...&lt;/strong&gt;

最近在 blog 圈子炒的很火熱的一個話題就是「網摘」！
在這邊紀錄一下我所看到的整個過程..

。首先先是在 Blog-you 的一篇文章「博客文摘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紀錄] 最近 Blog 圈的鬧的風波: 網摘、網摘師留言 Spam？&#8230;</strong></p>
<p>最近在 blog 圈子炒的很火熱的一個話題就是「網摘」！<br />
在這邊紀錄一下我所看到的整個過程..</p>
<p>。首先先是在 Blog-you 的一篇文章「博客文摘 –&#8230;</p>
]]></content:encode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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